

项目名称
沈家山樱花谷休闲园
项目所属行业
乡村旅游
建设性质
新建
项目主办单位
马龙县旅游局
项目建设地点
曲靖市马龙县城南面
项目简述
马龙县城南面的沈家山和西面的半个山,山色秀丽,林木葱郁,在公园的两座山岭上修筑了宽1.5米得青石板道路,总长近两公里。中途修建了两个供休憩观光的亭阁,在两山之间空地种植了观赏樱花近40亩,形成美丽的“樱花谷”。现沈家山附近已预留了近百亩的土地,用于种植樱花树。
项目实施依据
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将纳入马龙县中长期发展规划
项目在本地区的作用与地位
马龙生态良好,森林覆盖率达52.4%,完全具备生态、环保、可持续的发展要求,尤其有利于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的庄园经济和康体休闲的旅游业;项目主要以旅游度假、休闲、观光、种植为主,也将有益于马龙县樱花产业的发展和带动地方经济增长,通过返聘农户到基地参与生产和管理,解决当地剩余劳动力和带动农户致富。
建设地点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情况简述
1、自然气候条件:马龙县气候属低纬高原季风型气候,冬春干燥,夏秋湿润,季节干湿分明,雨量充沛,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年平均气温14.2℃,年日照时数2184.3小时左右。
2、社会经济状况:马龙位于昆明和曲靖两大城市之间,方圆200公里半径人口2000万人均可支配收入较高,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极强;全年完成县内生产总值40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3亿元,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49.5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11亿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6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303元,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均位居全市前列,全县经济运行呈现出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
项目建设内容
1、建设规模:建1000亩樱花观光园,配套建设相关旅游设施。
2、建设期限:2年。
项目建设地施工条件
沈家山樱花谷已经形成了40亩的观赏樱花,有了充分的种植条件。
项目主要原料辅料资源供应及劳动力资源可利用情况
1、原材料:主要原料樱花由公司和农户基地提供,也可以从周边收购,完全能满足项目生产需要。
2、劳动力:项目区劳动力平均价格100—150元/人/天。
交通运输情况
马龙县城东距曲靖市城区18公里,西距昆明城区103公路,距长水国际机场60公里,是昆明的远郊、曲靖的近郊。贵昆铁路复线、昆曲高速公路、320国道和正在修建的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横贯全境,县乡公路全县贯通,行政村道路硬化基本完成,道路交通超前发展为招商引资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奠定了基础。
工艺技术方案简述
按照当地农民的种植技术,已能满足游客具体参与种植的各种需求。
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及进展情况
正在编制《沈家山樱花园建设项目规划》
项目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项目建设结合当地实际,可享受符合当地产业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
项目对环境影响的初步评估
属生态绿色项目,对环境无污染可保护美化环境。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1、投资估算:项目概算投资500万元。
2、筹措方式:招商引资
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预测及分析
曲靖市作为“滇黔锁钥”、“云南咽喉”,爨文化之源、珠江源头第一大城市,云南省第二大城市,拥有区位、文化、人口等诸多优势,具有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同时也具有较大的旅游潜在人群。现有的40亩樱花园在花开时节,已经吸引大量的游客前来观赏,扩建以后,将吸引更多的游客,提升马龙旅游产业的发展。
初步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的实施将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优化旅游产品结构,以满足不同游客的不同需求,在顾客满意中不断提升旅游经济效益,带动马龙人气聚集,拉动马龙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花海在进入成熟期后,达到日接待游客1000人,月接待游客1万人,年接待游客3万人以上。年实现旅游收入60万元。实现花海从事旅游服务100个直接就业岗位,200个间接就业岗位。
合作方式
合资或独资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马龙县旅游局
联系人:马龙县招商合作局
联系电话:0874—8076828
传真:0874—8076828
电子邮箱:mlzsyz588@126.com